编制说明:本文件依据市项目甲项目实际作业需求,结合民航法规、湖北低空服务平台规范及大疆机场2产品特性编制,用于规范无人机日常巡查飞行操作,保障飞行安全与数据质量。
适用范围:市项目甲项目全体外业操作人员
版本:v2.0
编制日期:2026-04-28
一、气象条件与飞行环境判断
1.1 基本气象要求
- 严格按照局发的相关规范执行飞行,大风、下雨、下雪、冰雹、雷电、沙尘等恶劣天气一律不飞。
- 特殊天气下(如突发应急巡查)确需飞行的,须提前单独与项目经理沟通,获得书面或录音确认后方可执行,并做好风险评估记录。
1.2 气象参数参考标准
| 参数 | 可飞阈值 | 说明 |
|---|---|---|
| 风速 | ≤ 5级(8.0~10.7m/s) | 山区/城市高楼区域建议 ≤ 4级 |
| 能见度 | ≥ 1km | 低于此值禁止飞行 |
| 降雨 | 无降雨 | 小雨、中雨、大雨均禁止 |
| 雷电 | 50km范围内有雷电 | 立即停止飞行,就近降落 |
| 气温 | -10℃ ~ 50℃(设备许可范围) | 高温天气注意电池过热 |
| 雪/冻雨 | 禁止飞行 | 低温结冰严重影响飞行安全 |
1.3 气象信息获取
- 每次任务前须通过 中国气象网 或 当地气象局 获取目标区域未来2小时天气预报;
- 飞行过程中如遇天气骤变,须立即中断任务,就近安全降落。
二、任务来源管控与审批
2.1 任务来源要求
- 飞行任务须来自局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国投等正式委托方下达的指令;
- 严禁擅自接受其他单位、个人或非正式渠道交代的飞行任务;
- 对于来源不明的任务指令,须先向项目经理或公司负责人确认,不得私自执行。
2.2 特殊情况处理
- 确有特殊情况需响应非正式来源任务的,须:
- 第一时间向项目经理汇报,说明任务来源、内容、区域;
- 等待项目经理与委托方确认后取得书面/录音授权;
- 执行任务同时做好详细记录(委托方、授权人、执行时间、区域、用途)。
2.3 审批留痕要求
- 所有任务须在系统中留存完整的任务发起记录,包括委托方信息、审批人、任务区域坐标、起止时间;
- 禁止代审批、代发起任务,禁止事后补录任务信息。
三、禁飞区与超高建筑物管理
3.1 禁飞区设置原则
- 须主动收集市行政区划内的以下超高障碍物信息,录入无人机管理平台设置为禁飞区:
- 风电场:风机叶片旋转半径垂直投影范围
- 高压输电线及铁塔:220kV及以上高压线两侧各 100m 范围
- 超过100米的塔吊:以塔吊顶端坐标为中心,半径不小于 150m 范围
- 超过30层(约90米)的高楼:建筑高度 + 30m 安全余量
- 摩天轮、大型桥梁主塔等特种构筑物:按实际高度核算禁飞半径
- 军事设施、机场净空保护区:严格按照军民航相关法规划定永久禁飞区
- 禁飞区数据须确保来源正规、数据可靠(依据政府公开数据、官方图纸或实地测量),具体设置方法咨询[姓名已隐藏]。
3.2 动态更新机制
- 每季度对管辖区域内的超高建筑物、构筑物进行现场复核,发现遗漏及时更新禁飞区数据;
- 发现新建成超过30层的高楼、新的风电场等,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禁飞区数据更新并通知全体操作人员;
- 对于已设置禁飞区但数据来源存疑的区域,宁严勿宽,该区域无人机禁止飞行。
3.3 无数据超高建筑物区域处理
- 有超高建筑物/构筑物,但未收集到精确坐标数据的区域,区域内禁止无人机飞行;
- 特殊情况(如应急巡查)确需飞行的,须:
- 人工现场评估最高点高度及周边安全距离;
- 单独与项目经理沟通,评估风险后决定;
- 全程保持遥控器手控待命,开启避障功能,低速飞行。
四、飞行任务发送时间规范
4.1 任务发送时间窗口
| 季节 | 可发送任务时段 | 说明 |
|---|---|---|
| 夏季(5月~9月) | 上午 8:00 ~ 下午 6:00 | 注意午后高温时段电池性能下降 |
| 冬季(10月~4月) | 上午 8:00 ~ 下午 5:00 | 天黑前须确保无人机归位 |
| 全年 | 夜间(18:00后)及凌晨 | 禁止发送任务 |
⚠️ 以上为一般规定,如遇应急巡查、突发灾害等特殊情况,须提前与项目经理沟通后执行。
4.2 任务发起时间判断依据
- 以任务在某采集平台上点击"发起"的时间作为判定标准,而非无人机起飞时间;
- 夏季17:30后、冬季16:30后如仍有未执行完毕的任务,须评估当前电量与剩余航线,确保能在时间窗口内返航,否则立即中断任务返航。
五、接管操作规范
5.1 接管操作原则
- 任务执行过程中,一般情况不接管飞机,保持自动飞行模式;
- 以下特殊情况方可接管:
- 发现航线区域有障碍物、临时禁飞区
- 无人机出现偏航或异常姿态
- 某采集平台发出告警(如失联前兆、电量告警)
- 演示/培训等有明确需要的场景
- 遇到突发障碍物(树枝、建筑、人员等)
5.2 接管操作规范
- 接管时须平稳切换,避免猛推摇杆造成无人机姿态剧烈变化;
- 接管后优先确保无人机进入安全姿态,再判断处置方案;
- 接管后须在飞行日志中详细记录以下信息:
- 接管原因(文字描述)
- 接管时间(精确到分钟)
- 操作人姓名
- 处置结果及后续措施
5.3 接管后处置参考
| 异常情形 | 处置动作 |
|---|---|
| 发现障碍物/禁飞区 | 接管 → 拉升高度或侧移规避 → 重新规划航线后再继续 |
| 无人机偏航 | 接管 → 手动操控至安全区域降落 → 记录异常日志 → 复飞前排查原因 |
| 极端天气骤变 | 接管 → 就近安全降落 → 停止当日任务 |
| 地面站/平台异常 | 切换至遥控器手控 → 安全降落 |
六、实时监控与状态查看
6.1 监控频率要求
- 任务执行过程中,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须在某采集平台上实时监控无人机飞行状态;
- 时间紧张时须保证每半小时在某采集平台上查看一次区域内所有无人机状态,包括:
- 当前位置与航线轨迹是否一致
- 电池电量与预计返航电量
- 图传信号强度
- 4G模块连接状态(如已加装)
6.2 每日必查节点
- 每天下班前(建议17:00前)必须在某采集平台上执行以下检查:
- 确认当日所有无人机已返回机场并停机(不只是返航,须确认停机状态)
- 确认当日所有任务状态均为**"执行成功"**或已记录异常原因
- 确认无待执行但未完成的积压任务
- 如发现无人机未归位,须立即启动现场联络机制,联系现场人员前往确认。
6.3 异常上报路径
发现以下情况须立即逐级上报:
发现异常
├── 第一时间:联系现场飞手/运维人员确认情况
├── 第二时间:通知项目经理
└── 必要时:通知公司安全负责人
七、飞行前设备检查 ⭐ 新增
7.1 必检项目清单
每次任务执行前须逐项完成以下检查,完成一项勾选一项: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
| 1 | 电量检查 | 电池电量 ≥ 80%,外观无膨胀、无破损 | □合格 □异常 |
| 2 | 桨叶检查 | 桨叶无裂纹、无变形、安装牢固 | □合格 □异常 |
| 3 | 云台/相机检查 | 云台灵活无卡阻、镜头无遮挡、存储卡可用 | □合格 □异常 |
| 4 | 固件版本检查 | 无人机固件为最新稳定版本(非测试版) | □合格 □异常 |
| 5 | RTK/定位检查 | 定位信号正常,差分数据链路畅通 | □合格 □异常 |
| 6 | 4G模块检查(已加装) | 4G模块工作正常,信号强度 ≥ 2格 | □合格 □异常 |
| 7 | 图传链路检查 | 图传信号强度正常,无频繁断连 | □合格 □异常 |
| 8 | 机场状态检查 | 机场(停机坪)无障碍物、充电设备正常 | □合格 □异常 |
检查结果由操作人员签字确认,当日存档备查。
7.2 首次进入陌生区域要求
首次在陌生区域执行任务时,须先用遥控器在低空(≤ 10m)进行信号拉距测试(前后左右各测试约50m),确认图传和控制链路稳定后方可正式起飞。
八、飞行任务申请与空域报备 ⭐ 新增
8.1 报备依据
依据湖北低空数据平台接口规范(湖北省低空运行管理中心 @2025),结合民航局相关法规执行。
8.2 飞行计划分类与申报要求
| 计划类型 | 申报时限 | 申报方式 | 批准形式 |
|---|---|---|---|
| 长期飞行计划 | 提前 ≥ 30个工作日 | 通过低空服务平台提交 | 书面批准文件 |
| 次日飞行计划 | 飞行前一日17:00前 | 通过低空服务平台提交 | 审批回执/计划编号 |
| 当日飞行计划 | 飞行当日执行前 | 通过低空服务平台提交 | 备案编号 |
8.3 执行前提条件
- 所有飞行任务须完成低空服务平台报备,获取计划编号后方可执行;
- 执行前须在任务系统中确认已获取以下之一:
- 长期飞行计划批准文件编号
- 次日飞行计划审批回执编号
- 当日飞行计划备案编号
- 未经报备擅自飞行,造成后果由执行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电池管理与返航策略 ⭐ 新增
9.1 电量管理原则
- 系统须设置低电量返航阈值(建议 ≤ 20% 触发强制返航提醒,≤ 15% 自动触发返航);
- 任务航线设计时须确保单架次电量可完整覆盖全部航线,严禁依赖跨架次电量接力;
- 电量低于 80% 的电池不得装载起飞。
9.2 电池更换规范
- 多架次连续任务时,更换电池须遵守以下要求:
- 等待电池温度降至 常温(≤ 35℃) 后再安装,防止热胀冷缩损伤机身;
- 新换电池须事先检查电量 ≥ 80%;
- 每更换一次电池,记录电池编号及当前电量。
9.3 电池存放与维护
- 每日任务结束后须对电池进行规范存放:
- 存储电量:40% ~ 60%(即存储模式)
- 存储温度:常温干燥环境,避免阳光直射
- 严禁满电(100%)或亏电(< 20%)长期存放
- 建立电池使用次数台账,电池循环次数超过厂家推荐上限(如大疆机场2相关规范)须强制退役,禁止继续使用。
十、飞行中异常情况处置 ⭐ 新增
10.1 失联处置流程
无人机失联
│
├── 立即在某采集平台标记异常状态
├── 持续尝试重新连接(等待自动重连 + 手动重连尝试)
├── 10分钟内未恢复联系 → 启动现场人员协助搜寻
├── 通知项目经理,启动应急响应
└── 搜寻无果 → 按事故调查流程处理(参照专项事故报告规范)
10.2 异常处置通用原则
- 安全第一:任何异常情况下,优先确保无人机不伤及人员、建筑;
- 最小化损失: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优先保护无人机设备;
- 信息同步:处置过程中须保持与项目经理、某采集平台的实时信息同步;
- 完整记录:所有异常均须在 24 小时内完成书面记录,包含时间线、操作、原因分析、后续措施。
十一、电磁干扰识别 ⭐ 新增
11.1 常见电磁干扰区域
进入以下区域前须确认无人机操控信号稳定,必要时降低飞行高度或改变航线:
| 干扰类型 | 典型区域 | 风险等级 |
|---|---|---|
| 高压输电线干扰 | 变电站、高压输电线路附近 | ⚠️ 高 |
| 通信基站干扰 | 基站集中区域(可能造成图传频段干扰) | ⚠️ 中 |
| 雷达/军用设施 | 雷达站、军用设施周边 | 🔴 极高,禁止飞行 |
| 无人机干扰设备 | 已知的黑飞拦截设备部署区 | 🔴 极高,禁止飞行 |
| 大型金属结构 | 钢结构厂房、大型广告牌附近 | ⚠️ 中 |
11.2 信号测试要求
- 首次进入陌生复杂区域时,须在起飞前用遥控器在低空(≤ 10m)进行信号拉距测试;
- 测试过程中出现图传频繁断开、控制延迟明显增大等情况,须立即暂停任务,排查原因后再决定是否继续;
- 发现未知干扰源须及时向项目经理反馈,由公司统一评估是否上报主管部门。
十二、飞行后检查与数据处理 ⭐ 新增
12.1 飞行后必检项目
每次任务结束后须完成以下操作: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操作要求 |
|---|---|---|
| 1 | 确认停机状态 | 在某采集平台确认无人机已进入停机状态(非仅归位) |
| 2 | 外观检查 | 目视检查机身是否有碰撞损伤(即使未触发避障也要检查) |
| 3 | 电池检查 | 检查电池温度,记录当前电量,判断是否需要立即充电 |
| 4 | 数据导出 | 导出本次航线轨迹、照片/视频、飞行日志 |
| 5 | 存储卡检查 | 检查存储卡剩余容量,不足时及时更换 |
| 6 | 任务状态更新 | 在任务系统中更新本次任务状态(成功/失败/部分完成) |
12.2 数据归档要求
- 拍摄数据须在 24小时内 完成初步整理(按日期+区域命名);
- 整理完成后须经项目负责人确认数据完整性(照片数量、覆盖区域与计划一致),方可删除本地临时副本;
- 原始数据须上传至指定服务器存储路径,不得私自存于个人设备;
- 建立数据台账,记录每次任务的数据文件清单、存储路径、上传时间。
十三、人员资质与安全教育 ⭐ 新增
13.1 持证上岗要求
- 所有无人机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
- CAAC(中国民航局)无人机操控员执照,或
- AOPA 无人机驾驶员/机长证书
- 证照须在有效期内,实际操控机型与证书标注类型一致;
- 操作人员离职或证件到期后,立即取消系统授权,不得继续使用。
13.2 安全复训要求
- 所有操作人员须每季度接受一次安全复训,复训内容包括:
- 最新民航法规及地方低空管理规定更新
- 近半年行业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 设备操作规范及新增功能学习
- 复训须有记录存档,由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13.3 操作禁忌
- 严禁 酒后、带病、疲劳 状态下操控无人机或监视任务;
- 严禁无证人员操作无人机;
- 严禁擅自修改无人机固件、航线参数、禁飞区设置;
- 严禁在机场2km净空区内容留无关人员或放置障碍物。
附录:异常情况速查表
| 场景 | 正确做法 |
|---|---|
| 天气变差,下雨了 | 立即降落,停止任务 |
| 发现航线区域有障碍物 | 接管 → 规避 → 安全降落 |
| 无人机失联 | 持续重连 → 10分钟无果 → 通知项目经理 + 现场搜寻 |
| 电池电量低 | 就近降落,更换电池或结束任务 |
| 委托方要求飞任务,但没有报备 | 拒绝执行,先完成空域报备 |
| 发现新超高建筑物 | 记录[坐标已隐藏]个工作日内更新禁飞区 |
| 能见度很差 | 立即返航或降落 |
| 雷暴天气即将来临 | 立即降落,关闭设备 |
| 发现有人闯入飞行区域 | 拉升高度 → 记录闯入者特征 → 通知地面人员管控 |
本文档由市项目甲项目组编制,v2.0 | 2026-04-28